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在福州大学城区,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西部地区教育顾问单位,福建省绿色学校、福州市文明学校。学院占地400余亩(尚有预留发展用地830亩),现已投入2.5亿元,建筑总面积12万㎡。
学院现设有技术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系、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应用外语系、商贸系、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等,并开设29个全日制专业(53个专业方向)。学院还开设有本专科成人学历教育专业33个,已成为一所涵盖文、理、工、经、管等专业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秋季在校生达1.6万人,其中全日制学生5000人。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卫星电视教育系统、网络实验室、拖动控制实验室、影像剪辑实验室、电气智能教学实验中心和电钳工实训基地等一批现代化教学和实践设施。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经常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院讲学,并与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美国、德国、南非等国高校开展合作交流。
二、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办学性质:公办
2、层次:大专
3、学制:三年制(高职单招:工艺美术类、财经类、旅游类的专业为两年制)
4、学院办学地址:
(1) 大学城院本部:福建省福州大学城源阳路
(2) 仓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9号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原则。录取时,尊重考生志愿,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
(二)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20%调档。
(三)录取方法:
1、按照“志愿清”方式录取新生,即先将所有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基准成绩高低排队,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高分的考生。
2、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先录取高分考生至该专业满额;余下考生再根据其参考志愿调剂到其他未满额专业,调剂时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予以录取。
3、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则从参考志愿考生中根据志愿予以调剂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调剂时仍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4、若考生所报志愿的专业均已满额,考生愿意服从调剂的,学校将按“成绩优先”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愿服从调剂的,则予退档。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录取。
6、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7、招生计划数以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8、学费标准:软件高职专业每学年9000元,艺术设计专业每学年7000元,新闻采编与制作、市场营销、导游、商务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运用技术、国际商务专业每学年6000元,其余专业每学年5000元。
四、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录取结果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是否录取。网址:http://www.fvit.cn
2、学院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及时邮寄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
六、奖学金、贷学金及勤工俭学
1、奖学金: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每学年评奖一次,约有20%的学生可获500-1500元的各等奖学金。
2、贷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3、勤工俭学:学校将尽可能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七、毕业待遇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经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实施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核心的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同时,接受与专业相应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八、咨询通讯方式
1、招生咨询:0591-83760326(日常办公)传 真:0591-83760300
2、网址:http://www.fvti.cn
3、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源阳路 邮编:350108
4、电子邮件:zsb@fvti.cn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二日